近日,我中心研究员王蕾凡、王方忠与张卫文教授合作撰写的论文《<生物安全法>中的生物伦理:形式、效果及未决问题》发表于《法律与生命科学》第8卷第1期(2021)(Bioethics in China's Biosecurity Law: forms, efforts, and unsettled issues, 《Journal of Law and Biosciences》)。该文是在我国《生物安全法》颁布生效的大背景下,针对2018年贺建奎“基因编辑婴儿”案件发生后国际社会对中国生物伦理治理问题提出的质疑作出的适当回应。它详细阐释了《生物安全法》中规制生物伦理问题的四个条款内容;具体分析了贺建奎“基因编辑婴儿”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同时亦指出上述条款在未来实施中可能出现的两个重要未决问题,即如何定位生物伦理委员会审查决定之属性及如何平衡伦理审查委员会成员的责任与权利。
《法律与生命科学》期刊由杜克大学、斯坦福大学与哈佛大学法学院联合审稿后交牛津大学出版社发行;它是法学与生命科学研究领域引文索引(Social Sciences Citation Index, SSCI)Q1期刊。
全文链接:
https://academic.oup.com/jlb/article/8/1/lsab019/6299199?searchresult=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