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7日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第八次审议大会上,作为会议第12项临时议程,由天津大学生物安全战略研究中心主笔起草的“生物科学家行为准则范本”(下称“准则范本”)受到包括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瑞典、西班牙等主要缔约国,以及包括120个成员国在内的NAM(不结盟运动)组织的广泛关注与好评。英国代表团在会议上明确表示准备将文件递交英国皇家科学院逐条进行讨论;西班牙和伊朗两国代表主动要求与中方进行非正式磋商,对“准则范本”的细节内容表示出强烈的关切。中国代表团团长傅聪大使在大会发言中专门提到,“中国政府高度重视非政府组织在加强生物安全领域的独特作用,有关部门已同中国天津大学‘生物安全战略研究中心’建立了长期合作”。
为了服务我国外交战略的重要工作,自2015年12月以来,科学技术部会同外交部、卫计委等部门,成立了由科学技术部社发司、天津大学生物安全战略研究中心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起草小组。起草小组统筹生物科技既事关安全、又涉及发展的两个属性,兼顾我国国情和国际生物安全治理的需要,认真总结了近年来生物领域科学研究的相关经验,调研整理了国内、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关于生物领域科学研究的国际公约、政策法规,多次召开相关领域专家和科研机构、大学及内外资企业参加的座谈会进行专题研究论证和修改。
“生物科学家行为准则范本”的提出与起草,是我国综合国力的集中体现,充分展现了中国作为《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缔约国,在制定本国生物科技管理体系、建立风评预警机制的基础之上,分享生物风险管理有益经验,提高应对生物风险能力、严防生物科技滥用的履约决心与行动。同时,随着科技为要素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多边和双边外交中占据日益重要的地位,“准则范本”的意义不仅在于国际科技合作成为我国参与全球治理并提升国际话语权的重要方式,凸显科技支撑在外交新格局中发挥的积极作用,更是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与我国外交战略相辅相成、紧密结合、携手推进的一次有益尝试。